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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人社局系统事业单位116人报名入口(开通)


2021/05/31 15:22 广东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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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标题: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7285182.html

2021广东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16人怎么报名?

一、网络报名相关须知:

1.网上填报资料:2021年5月31日上午9:00至2021年6月2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z.gov.cn)-业务专题-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知悉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报名期限内规范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理解附件3报名材料指引)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为避免网络堵塞,同时也为预留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时间,建议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2日上午9:00前完成报名;

2.报名资格初步审核:报名期间及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报考人员报名后,须随时留意系统的审核意见,保持通讯畅通,对报名系统提示有材料缺漏须补充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及时补充上传,逾期未补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以系统反馈为准,不另行人工通知;系统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或后续招聘环节;

3.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的开放时间另行公告;准考证为报考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携带使用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须知:

1.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岗位工作的能力;技工院校的笔试内容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技工教育特点等相关内容;非技工院校的笔试内容主要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行政职业能力内容或岗位相关的业务专业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2.笔试时间:2021年6月2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z.gov.cn)的报名系统内公布;报考人员届时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核查环节;

5.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核查和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核查;

6.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明确的下列资格条件之一: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直接通过考察方式招聘到本局技工院校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参见《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核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现场资格核查的人员(直接考察的人员除外);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合格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可按岗位笔试合格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且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拟聘岗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或行政职业能力等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评委提问、课堂试讲、实操考核、以及结构化面试中的一种或多种形式进行;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评委小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交由工作人员向报考人员本人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5.综合成绩:经审核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或直接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须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综合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因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而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致影响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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